意外突發:外賣員小區內遭自動門帶倒
2022年7月,普陀區的快遞員小馮在工作中遭遇了一場意外。他騎電瓶車進入一小區時,小區緩緩關閉的電動門撞到了電瓶車后部,隨后小馮連車帶人摔倒在地。這一跤讓小馮頸部脊髓損傷,生活自此被改變。經專業鑒定,小馮屬工傷八級,之后保險公司也向他支付了88361元的職業傷害保障金。
維權起訴:外賣員索償物業擔責
小馮認為,自己的摔倒受傷是小區保安未為其留有足夠進門時間所致,于是將涉事小區的物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業承擔賠償責任。而小區物業辯稱,電動門關閉是常規功能,小馮理應預見風險,且事發時小馮左手握持手機、右手單手控車,自身存在極高安全風險,應自負部分責任。
法院審理:責任認定明晰
法院審理時指出,小區的電動門作為公共設施,物業公司負有保障進入小區人員安全的義務。雖然電動門關閉是常規操作,但物業未充分考慮外賣員這類特殊人員進出時的安全需求,未保障其有足夠進門時間。同時,盡管小馮自身存在一定操作風險,但物業的過錯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最終,法院判定物業公司承擔80%的責任比例,需賠償小馮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等各項費用總計21萬余元。其后物業公司上訴,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法律啟示:物業安全保障義務不可忽視
此案例凸顯了物業公司在小區管理中應履行的安全保障義務。小區公共設施的運行需兼顧安全性與人性化,對于可能影響人員進出的設施,物業應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他人安全,比如根據人員流量等調整電動門關閉節奏,為外賣員等特殊群體留出緩沖時間。外賣員作為合法進入小區的勞動者,其因小區設施問題受傷,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該判決明確了物業不能以常規功能等理由完全豁免責任,強調了物業在保障小區安全方面的責任擔當。這也為其他類似場景提供了范例,提醒物業公司要重視安全保障細節,同時也讓公眾知曉在遭遇此類權益受損情況時,可通過法律手段尋求公正賠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