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網友更是呼吁對老年暴走團成員進行拘留、取消養老金等措施管控,當地派出所回應為素養問題,會批評教育。
從健身到“路霸”
其實暴走團最初是年輕人探索城市活動演變而來,隨著我國邁入老齡化社會,中老年人成為參與主體,部分團隊規模擴大至百人。
本應是鍛煉身體,擴大社交渠道的一種方式,奈何部分團體卻逐步“變異”,出現占用機動車車道,噪音擾民、擠占學校、公園公共空間等問題,甚至造成人員傷亡。
不讓亦有理由?
回到遼寧暴走團攔截特種車輛的事情上,可以看到暴走團成員在非機動車道上列隊前行,三輛特種車輛亮著燈被攔停下來。這也是大家最憤怒的點,按常識遇到亮著燈的特種車輛,肯定是在執行緊急任務,關乎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任何人都不應該阻礙,暴走團憑什么呢?
后續團長回應稱“車輛屬于備勤狀態,僅耽誤一分鐘”,這番言論顯然不能說服網友。緊急任務往往分秒必爭,亮著燈尚且被阻,而暴走團又是從何知道車輛屬于備勤狀態呢?莫非它們長期在此處活動,知道車輛常規運行情況或者成員有內部消息,才敢如此肆無忌憚,但這也不能成為它們擺脫責任的托辭。
警示燈應亮嗎?
景區工作人員提及這3輛車是每天固定前往現場執行待命,團長也回應為備勤,那特種車輛事發時,執行的是活動安保任務,按規定是不允許開啟燈具的,且在非機動車道,沒有優先通行權,暴走團確實沒有必須讓行的法律義務,特種車輛的成員還面臨“濫用設備”的追責。
?職能部門的無奈
派出所用素養問題來定性后,立刻成為了眾矢之的。網友紛紛覺得這種批評教育的方式太輕飄飄了,有“和稀泥”的嫌疑,但面對眾多老人,執法難度確實存在,何況追責暴走團,那是否追責特種車輛呢。
關于特種車當時開燈是否違規的爭論還在繼續,那個暴走團據說每晚七點依然準時出現在那條河邊路上。
當網上的輿論逐漸平息,真正的問題依然懸而未決:下一次,當閃著燈的特種車輛再碰上不讓路的暴走團;當公共安全遇上群體活動,到底誰該讓路?答案不該再是“素養問題”,而應該是清晰的規則和每個人心中對公共利益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