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電動自行車新國標GB 17761-2024《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即將實施,新國標對于電動行車得熱點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將更好得指導行業工作、引領行業發展,新版標準重點更新項目如下:
一、車身材料方面:
為增強電動自行車所使用非金屬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從源頭上降低車輛被火源引燃造成火災事故的可能性,同時有效降低電動自行車火災的蔓延速度和燃燒的劇烈程度,新標準進一步加嚴了與電池直接接觸的非金屬材料、電氣回路、電氣部件及導線等關鍵部件的阻燃性能要求,并對軟墊材料、皮革類與紡織品類材料等不同類別非金屬材料的阻燃性能分別作出規定。生產企業應從產品設計源頭出發,嚴格車輛非金屬材料選型,加強測試驗證,標本兼治提高整車的防火阻燃能力。
二、最高設計車速:
新標準維持2018版標準中有關最高設計車速的規定,即具有電驅動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得超過25km/h,并增加超過25km/h時電動機應停止提供動力輸出的要求。
三、破解方面:
新標準分別從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三個方面提出防篡改要求。其中,電池組防篡改要求電動自行車不應預留擴展車載電池的接口或線路,并且應具有充電和放電互認協同功能,確保電池組與充電器匹配后方可充電、與整車匹配后方可騎行;控制器防篡改要求不應通過剪線、跳線等方式修改控制器功能,不應兼容多種輸入電壓模式,具有過壓鎖定功能,限流裝置不應留后門,且不應通過解碼器、物聯網技術等進行改裝等;限速器防篡改要求限速器無論是單獨的模塊,還是集成在控制器內部,均不應具備修改限速值功能。此外還增加了資料性附錄,給出了6大類常見的防篡改檢查方法示例,為產品防篡改設計及檢測抽查提供指導和依據。
四、腳踏項目:
新標準中僅要求采用電助力模式的車輛具有腳踏騎行功能,對電驅動車輛不作強制要求,從而有助于生產企業根據車型自主決定是否設計和安裝腳踏騎行裝置,不僅節約了生產成本,而且給消費者提供更多的車型選擇,提升了產品的實用性。
五、后視鏡:
新版標準明確規定為保證行車安全,鼓勵電動自行車安裝后視鏡,并未將安裝后視鏡作為強制性要求,而是由生產企業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安裝。
六、定位與安全:
新標準規定了電動自行車應具有通信模塊,具備向企業等建設的信息管理平臺發送動態安全監測信息的功能。而且考慮到隱私以及數據安全保護,對于非經營性活動的電動自行車,銷售時可由消費者自主選擇是否保留北斗模塊。
七、使用年限方面:
新標準中明確應在產品銘牌、合格證上標明建議使用年限。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應在綜合考慮車輛主要零部件及電氣線路使用壽命、老化速度等多種因素基礎上確定產品的建議使用年限。
八、動力電池:
新標準將鉛蓄電池車型的重量限值放寬至63kg,將有助于滿足廣大消費者增加續航里程、減少充電頻次、提高安全性能的需求,為百姓提供更加經濟、實用、安全的產品。
相信新標準實施后將更好的指導行業,引領行業發展。